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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深悟透新规 护航企业发展——山东黄河工程集团组织开展《建工司法解释二》专题学习
作者:郑庆庆    点击数:80    更新时间:2026/7/14 13:54:12    发布人:张汶洲

   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。为深入领会新规精神,精准把握核心要义,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,有效防范法律风险,7月13日,山东黄河工程集团特邀北京大成(济南)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逐条解读新规、现场答疑解惑,并围绕企业业务发展方向展开专题研讨。

    《建工司法解释二》共23条,聚焦工程价款结算、资质管理、农民工工资保障、优先受偿权等建工领域长期存在的司法争议难点,对合同效力认定、工程款支付、纠纷解决路径等作出系统性规范。新规内容与集团工程建设、项目管理、合同履约等核心业务息息相关,直接影响集团合法权益与长远发展。

    学习会上,陈杰律师结合多年建工领域纠纷处理实务经验,从立法背景、修订亮点及核心条文入手,采用“条文解读+案例分析+风险提示”的方式,逐条拆解招投标秩序维护、工程价款结算标准、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等重点内容。讲座既深入剖析新规对集团业务的实际影响,又提出针对性合规建议,确保参会人员“听得懂、能领会、可落实”。

    答疑互动环节,参会人员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踊跃提问,现场氛围热烈。围绕“工程款结算争议如何高效解决”“优先受偿权如何依法主张”等10余项具体问题,陈杰律师逐一回应,并结合新规要求提出操作建议。

    会议指出,《建工司法解释二》的施行对集团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,必须将新规精神融入项目管理、合同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,持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,规范业务操作流程,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。

    会议强调,各分公司要组织内部再学习、再研讨,确保全体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新规核心内容、吃透精神实质,切实落实新规要求。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,将《建工司法解释二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。

   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,集团领导、副总师、总部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,其他相关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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